本篇文章無關營銷,只是以前本人博客中的一篇隨感,主要有關廠商博弈關系的,放在本欄目里,是希望能轉變一些經銷商的觀念,以下言論只代表個人:
本人從事品牌產品營銷工作已十余年,見慣了商商博弈,也見慣了廠商博弈,前者是市場經濟的必然行為,客觀不可逆;而后者很大程度上是狹隘思想觀念的產物,最后兩敗俱傷,分崩離析。司空見慣的廠商格局是:經銷商向廠家要資源,廠家向經銷商要銷量。在底線范圍內,叫合作,逾越了底線,就轉變成了博弈。
在日常營銷工作中,我們經常可以聽到出現頻率高的一些話:
某品牌廠家營銷經理:“X老板,快到月底了,你趕緊打款發貨,否則你今年的任務完不成,公司就要考慮更換經銷商了!”
某地品牌經銷商老板:“X經理啊,倉庫庫存還積壓很多,你們的促銷禮品總是那么少,產品價格又高,我推廣不起來!”
這樣的對話,我們可以預見廠商離“離婚”不遠了。
商品經濟社會,廠、商都是逐利的,廠家要求經銷商的銷量******化,不斷的要求打款發貨、壓庫存,這時廠家應該理性的想想,如果經銷商的銷量好,你根本不需要主動去催壓他,而且經銷商銷量的多少不是他單方面的努力去決定的;經銷商總是******限的去挖掘廠家的資源,做些不顯眼的廣告都要開個發票找廠家報銷,每次新的促銷禮品總是******限的去索取,廠家不是慈善機構,他也要綜合考慮成本。如果廠商都能站在對方的立場上去換位思考一下,我想商品經濟社會就離和諧不遠了。廠商相處之道猶如夫妻相處之道,不博弈、不分高下,相敬如賓,家和萬事興,和諧之道才是長遠之道!
近期,李士邦公司再整合企業文化系統時,制定了《李士邦營銷十律》,其中第二律條款是“經銷商是我們的合作伙伴,而不是利益博弈對立面,經銷商的可持續盈利,才是李士邦的長遠生存之道”,大家為這樣的經營理念鼓鼓掌吧! |